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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有关
栏目分类:励志文章   发布日期:2023-10-14   浏览次数:

各市州教育测验院(招生测验办公室),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湘教通〔2019〕 50号文件精力,切实做好2019年我省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

各市州教育测验院(招生测验办公室),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湘教通〔2019〕 50号文件精力,切实做好2019年我省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设置

各高职院校须于3月7日前,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测验信息管理体系(院校版)(http://www.hneao.cn/yx),设置好招生专业等信息(招生专业必需与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同意的湖南省高级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名单一致),经我院审核确认后准予开通报名体系。各校同时打印招生专业备案表,加盖公章后报送我院普招处。

二、单招报名与确认

报名时光统一为3月11日-3月17日,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测验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高职单独招生报名子体系报名或修正报考信息。考生可选择测试时光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报名截止后,高职院校方可下载考生报名信息,组织开展报名确认工作。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容许加入测试。

三、单招测试

单独招生测试工作由各高职院校按国度教育测验的相干规定和省教育厅相干文件要求组织实施,院校所在地的市州招生测验机构负责监视指点。市州招生测验机构要支配专人对测试工作进行监视,我院也将组织人员对各校的测试工作进行监视巡查。测试工作须在4月21日前完成,具体测试时光由各高职院校自行支配,并报我院普招处备案。

测试地点原则上只设在学校校内,确有必要在异地设置考点的,须征得当地市州教育局批准,并报省教育测验院审核备案。异地考点由所在地市(州)教育局负责支配在当地高职院校或市(州)政府所在地的高考考点。高职院校应制订详细的异地组考工作方案,与考点签署组考协定,明白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高职院校应落实异地组考的主体责任,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由院校相干引导担任考点主考,要害岗位的工作须由院校在职在编人员承担,组考要求和测验时光须与校内考点一致;组考工作方案须报送考点所在地的市州招生测验机构,并接受其业务指点。

四、录取备案

今年单独招生录取备案工作于5月9日前全体完成,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预录取报送阶段。各高职院校必需于5月3日前,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测验信息管理体系(院校版),报送所有加入单招测试考生的各类成就信息与拟录取考生信息。考生拟录取专业不得超越各校已在报名网上设置的专业,考生录取的志愿次序应按颁布的录取规矩肯定。5月5日,各高职院校网上查看比对数据,根据有效数据情形和各自招生录取规矩递补拟录取考生,对于报考两所高职院校的考生,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次序录取。

(二)确认备案阶段。5月7日,各高职院校下载录取名单,确认并打印测试考生成就信息报表和审核后的录取考生信息报表,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单独招生录取情形报告(报告内容包含考生报名人数、确认人数、参考人数、录取人数、拟录取名单公示网址及网页截图、以及执行相干录取规矩的责任阐明等)一并于5月9日前报我院普招处备案。备案完成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工作要求

1.各高职院校要成立单独招生工作引导小组,切实依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干文件精力,规范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要严厉依照本校颁布的单独招生录取规矩决议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做好已报名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工作。

2.各高职院校要严厉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的要求,将拟录名单在本校网站进行集中公示,时光不少于7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或无测验成就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加入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测验。

3.各高职院校可将省教育厅审核后的单招简章及相干宣扬资料制成网页于3月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院普招处,我院将在“湖南招生测验信息港”网站的“单招专栏”统一颁布,相干宣扬内容由各高职院校负责解释。

4.单招录取停止后,不再办理退、补录手续,遗留问题由高职院校负责。特别情形需办理退、补录手续的,必需符合相干规定和程序。各高职院校须于5月15日前向我院普招处报送本校单独招生工作总结。

5.各高职院校要切实增强测验安全管理,采用严厉办法,防止和杜绝试题失密、泄密,严防代考、替考及其它违纪舞弊事件的产生。要大力宣扬单独招生测验属于国度教育测验的组成部分,对在单招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学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度教育测验违规处置措施》、《普通高级学校招生违规行动处置暂行措施》所肯定的程序和规定查处;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报请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置。各高职院校应于测验停止后一周内将违纪作弊的考生名单(含相干材质)报我院纪检与督查处,由我院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置。

接洽方法

普招处:李鸿 0731-88090420

宋鹏 0731-88090221(兼传真)

电子邮件2238867943@qq.com

信息处:谭欣 0731-88090267

张兴 0731-88090265

纪检与督查处:肖广军 0731-88090301

通信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271号

邮政编码:410006

湖南省教育测验院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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